1. 初识代位追偿
小明在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,医药费花了十万块。原来,小明是被人故意推倒的!气愤难耐的小明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,不仅要坏蛋赔偿医药费,还要再出点"精神损失费"。
这时,保险公司就闪亮登场了。小明购买了人身保险,保险公司根据合同,替小明支付了这笔医药费。但是,保险公司有个"小算盘":既然我已经替小明垫付了钱,那小明就不能再向肇事者索赔了,因为原则上"债权不能重复主张"。这就是代位追偿原则。
2. 人情世故
乍一看,这个道理似乎很合理。但仔细一琢磨,却让人觉得有点不近人情。小明凭什么不能再向肇事者索赔?明明是肇事者故意伤害,凭什么让小明吃这个哑巴亏?
而且,人身保险本来就是一种保障性的保险,目的是为了弥补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时造成的经济损失。保险公司替小明垫付医药费,只是履行了合同义务,不应该影响小明向肇事者索赔的权利。
3. 法律规定
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,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。《保险法》第59条明确指出:"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,保险人不代位行使被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。"
这意味着,法律明确保障了小明向肇事者索赔的权利。保险公司只能向肇事者追偿所垫付的医药费,不能剥夺小明应得的赔偿。
4. 一损俱损
如果人身保险也全面适用代位追偿原则,那么对于被保险人来说,将会带来非常不利的后果。
想象一下,小明向肇事者索赔成功,获得了精神损失费。但是,由于保险公司也向肇事者追偿了医药费,导致肇事者陷入经济困境,无力支付精神损失费。这样一来,小明就白白损失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赔偿。
5. 社会责任
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,也是保险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。保险公司不能只顾着自己利益,而忽视了被保险人的正当诉求。
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,既符合法律规定,又顺应了社会情理。它充分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了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。
小明在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,医药费花了十万块。原来,小明是被人故意推倒的!气愤难耐的小明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,不仅要坏蛋赔偿医药费,还要再出点"精神损失费"。
这时,保险公司就闪亮登场了。小明购买了人身保险,保险公司根据合同,替小明支付了这笔医药费。但是,保险公司有个"小算盘":既然我已经替小明垫付了钱,那小明就不能再向肇事者索赔了,因为原则上"债权不能重复主张"。这就是代位追偿原则。
2. 人情世故
乍一看,这个道理似乎很合理。但仔细一琢磨,却让人觉得有点不近人情。小明凭什么不能再向肇事者索赔?明明是肇事者故意伤害,凭什么让小明吃这个哑巴亏?
而且,人身保险本来就是一种保障性的保险,目的是为了弥补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时造成的经济损失。保险公司替小明垫付医药费,只是履行了合同义务,不应该影响小明向肇事者索赔的权利。
3. 法律规定
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,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。《保险法》第59条明确指出:"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,保险人不代位行使被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。"
这意味着,法律明确保障了小明向肇事者索赔的权利。保险公司只能向肇事者追偿所垫付的医药费,不能剥夺小明应得的赔偿。
4. 一损俱损
如果人身保险也全面适用代位追偿原则,那么对于被保险人来说,将会带来非常不利的后果。
想象一下,小明向肇事者索赔成功,获得了精神损失费。但是,由于保险公司也向肇事者追偿了医药费,导致肇事者陷入经济困境,无力支付精神损失费。这样一来,小明就白白损失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赔偿。
5. 社会责任
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,也是保险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。保险公司不能只顾着自己利益,而忽视了被保险人的正当诉求。
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,既符合法律规定,又顺应了社会情理。它充分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了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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