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身保险不适用于代位追偿原则的原因
1.人身保险的性质
人身保险是一种以保障被保险人的人身风险为目的的保险合同。其保障范围主要包括身故、残疾、疾病等,属于补偿性保险。而代位追偿则是指在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了保险金后,取得向侵权人求偿的权利。
2.保障目的不同
人身保险的保障目的是保障被保险人生命、健康和身体完整。而代位追偿的目的是追偿侵权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。二者目的不同,导致适用原则也不同。
3.责任主体不同
在人身保险中,保险人是根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而在代位追偿中,责任主体是侵权人。人身保险中的责任主体和代位追偿中的责任主体不同,因此不适用于代位追偿原则。
4.追偿权利的获取
人身保险中,保险人只有在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了保险金后,才能取得追偿权利。而代位追偿的权利是保险人法律上固有的,无需以支付保险金为前提。
5.追偿范围受限
人身保险中的追偿范围仅限于保险金的数额。而代位追偿的范围则包括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,不限于保险金数额。
6.司法实践因素
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一般认为人身保险具有特殊性,其目的主要是弥补被保险人的人身损失,并不具有追偿侵权人赔偿责任的功能。因此,法院通常不会适用代位追偿原则。
7.公众利益考量
人身保险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利益。如果允许人身保险适用代位追偿原则,可能会导致侵权人逃避赔偿责任,损害公众利益。
,人身保险不适用于代位追偿原则,原因在于其保障目的、责任主体、追偿权利的获取、追偿范围、司法实践和公众利益考量等方面都与代位追偿原则不符。
1.人身保险的性质
人身保险是一种以保障被保险人的人身风险为目的的保险合同。其保障范围主要包括身故、残疾、疾病等,属于补偿性保险。而代位追偿则是指在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了保险金后,取得向侵权人求偿的权利。
2.保障目的不同
人身保险的保障目的是保障被保险人生命、健康和身体完整。而代位追偿的目的是追偿侵权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。二者目的不同,导致适用原则也不同。
3.责任主体不同
在人身保险中,保险人是根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而在代位追偿中,责任主体是侵权人。人身保险中的责任主体和代位追偿中的责任主体不同,因此不适用于代位追偿原则。
4.追偿权利的获取
人身保险中,保险人只有在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了保险金后,才能取得追偿权利。而代位追偿的权利是保险人法律上固有的,无需以支付保险金为前提。
5.追偿范围受限
人身保险中的追偿范围仅限于保险金的数额。而代位追偿的范围则包括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,不限于保险金数额。
6.司法实践因素
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一般认为人身保险具有特殊性,其目的主要是弥补被保险人的人身损失,并不具有追偿侵权人赔偿责任的功能。因此,法院通常不会适用代位追偿原则。
7.公众利益考量
人身保险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利益。如果允许人身保险适用代位追偿原则,可能会导致侵权人逃避赔偿责任,损害公众利益。
,人身保险不适用于代位追偿原则,原因在于其保障目的、责任主体、追偿权利的获取、追偿范围、司法实践和公众利益考量等方面都与代位追偿原则不符。




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